断骨增高术?国内已禁止,致残率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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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一名19岁的女生对自己的身高不满,于是在一家私立医院做了胫腓骨延长术,没想到手术后左下肢胫前手术切口感染,出现了双下肢关节僵硬、行走障碍,到医院检查后发现她的膝关节与踝关节都已经僵硬,增高6公分后整个下肢的肌肉神经牵拉,脚不能跷起来,导致了行走障碍。
断骨增高手术是根据肢体组织在一定应力刺激下再生的生物学原理,应用骨科截骨术,在小腿或大腿把已经闭合的骨生长线重新“打开”,一般是通过手术的方法锯断下肢的股骨或者胫腓骨,并用器械向相反的方向牵拉断骨两端,使骨细胞和肢体其他组织细胞不断发生分裂和增殖,从而使肢体骨与皮肤、肌肉、神经、血管等组织的数量和长度增加,达到增高的目的。
但断骨增高术的风险很大,由于外固定“增高器”的钢针要分别穿透受术者的双腿,稍有不慎便可能损伤腿部的血管、肌肉和神经组织;如果钢针消毒不好,随时可能造成穿孔感染,甚至引发骨髓炎,造成残疾;肢体延长的速度如果过快,可能会造成下肢坏死,导致截肢或瘫痪;由于手术增高时造成膝关节压力加大,如果没有科学的膝关节锻炼,便会造成膝关节僵硬,甚至残疾。
而且断骨增高术要求患者必须身体健康,若有心脏病、糖尿病或肝病、肾病等,都不适合做这个手术,否则同样会出现生命危险。
断骨增高术其实并不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新技术,其实就是原来的肢体延长术。以前主要是为肢体畸形患者所做的矫正手术,适用于小儿麻痹后遗症、天生或是因车祸等事故造成两腿长短不一的患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较高要求,这一技术逐渐运用到整形美容领域,给自认为身材矮小的男女做增高。
2006年中国卫生部刊登了严格管理“肢体延长术”的通知,要求肢体延长术必须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并严禁用于美容项目。且开展该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应为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或骨科专科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骨科”诊疗科目。如果有医疗机构违规开展肢体延长术,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金恺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