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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gnc保健品(3亿美元全部计提减值!)-当前观察

来源: 刀哥百科 时间: 2022-11-07 20:35:24

美国gnc保健品(3亿美元)全部贬值!)

GNC投资的失败,使得哈药股份年度业绩出现上市以来的首次亏损。2020年收入达107.88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0.7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8.76%和2030.94%。

投资时报研究员于飞


【资料图】

3亿美元的投资换来的是被投资企业的破产重整,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股份,600664。SH)并没有打算就此止步。

6月10日,哈药股份发布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拟对健安喜(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科技)增资2000万美元。

食品科技最初是哈药股份有限公司和GNC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NC)的合资企业。GNC是美国一家老牌保健品公司。2018年9月,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与GNC签署购买协议,以现金3亿美元认购GNC发行的29.99万股优先股。哈药集团安排哈药股份作为业绩主体。

GNC破产重组后,哈药股份的控股股东哈药集团参与了GNC的重组,进而获得了GNC的控制权。哈药股份投资GNC可转换优先股3亿美元,在其破产重整中尚未清偿,相关应收股利已全额计提折旧。

由于前期投资造成巨额亏损,后续增资也引发质疑。日前,上交所向哈药股份发出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结合前期合同主要条款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梳理,并说明合资与认购优先股的关系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

在GNC投资,3亿美元就“浪费”了?

1993年登陆上交所的哈药股份,是一家集药品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医药企业。早年在“哈药”、“三精”、“盖中盖”等产品的支持下,公司盈利能力一直不错。然而,2018年的投资为其随后的巨额亏损埋下了隐患。

2018年9月,哈药集团与美国老牌保健品公司GNC签署购买协议,以2.99亿美元现金认购GNC发行的29.99万股优先股。

GNC成立于1935年,于2011年在纽交所上市。其主要产品为营养食品和保健品,在全球有5000多家连锁店。但从2010年开始,由于经营不善,业绩不佳,GNC开始寻求出售,恰好遇到了有意出海的哈药集团。

2018年,GNC与哈药集团签订投资协议,哈药集团委托哈药股份作为履约主体,哈药股份承担《购买协议》约定的哈药集团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根据协议,交易完成后,哈药股份将持有GNC 29.99万股优先股,优先股可按每股5.35美元转换为GNC已发行普通股。转股完成后,公司将持有GNC 40.1%的股权,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

此外,投资协议签署后,哈药股份与GNC共同在港设立合资公司,负责GNC在中国大陆的业务运营。而这家公司是哈药股份增资的食品科技。

根据协议,哈药股份持有合资公司65%的股权,GNC持有合资公司35%的股权。合资公司将拥有在中国大陆独家经营GNC业务的权利,GNC将授予合资公司长期独家商标许可,允许合资公司在中国大陆独家生产和销售GNC产品。

事实上,当哈药股份与GNC达成协议时,GNC已经很虚弱了。尽管从哈药股份获得了3亿美元,GNC仍然无法走出泥潭。这家曾经位列世界500强的美国老牌公司,被债务危机拖垮了。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时,美国和加拿大的GNC门店大量关闭,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2020年6月24日,GNC宣布公司将破产并进行重组。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0月,哈药股份还公告称,作为GNC的优先股股东,其偿债顺序排在普通债权人之后,因此在分配判决中未被清偿。这意味着,即使GNC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作为投资方的哈药股份也无法挽回损失。

哈药股份再次增资的目的是什么?

GNC投资的失败使得哈药股份的年报出现了上市以来的首次亏损。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报告显示,期内实现营收107.88亿元,归母净利润-10.7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8.76%和2030.94%。

年报中的信息显示,随着GNC进入美国破产法第11章重整程序,哈药股份作为优先股股东,在清偿顺序上排在普通债权人之后,无法获得优先清偿。报告期内,哈药股份累计因GNC可转换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损失20.49亿元已核销公司净资产;同时,已对GNC可转换优先股应收股利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冲减当期损益1.71亿元。

虽然投资失败,但哈药股份与GNC在食品技术方面的协议继续推进。

根据2018年协议,哈药股份将以折合2000万美元的人民币认购食品科技65%的股权。同时,全资子公司哈药香港以1港元认购广药65%股权。目前,2000万美元的出资尚未到位。2018年相关公告显示,相关合营事宜为哈药集团承担的GNC可转换优先股购买协议的一部分。于是,哈药股份日前宣布向合资公司注资2000万美元。

其实哈药股份这次注资有更多的选择空。

根据双方2018年的约定,2019年2月13日前未发生交割的,由GNC或哈药母公司终止交割。公告同时表示,GNC债权人已注意到哈药股份在破产重整中未能履行出资,有权终止相关合同,以收回GNC的中国业务。但哈药集团在与GNC债权人协商后,并未将GNC的中国业务纳入破产重整范围,并力争在哈药股份出资后保留GNC 65%的中国业务。

对此,上交所要求哈药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哈药集团说明2018年该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若相关合同终止,将对上市公司产生哪些影响?并明确该投资义务对应的权益,说明破产重整谈判中是否已充分考虑公司前期投资损失,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哈药股份2015年至2020年净利润

标签: 哈药股份 合资公司 破产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