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坠崖案二审宣判 被告终身监禁改判10年
备受关注的泰国中国孕妇坠崖案二审宣判。5月26日,原告王女士的代理律师史大佗告知记者,本案被告人俞某冬的刑期由一审无期徒刑变更为有期徒刑10年。
被告无期改判10年
二审法院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最高量刑15年
2019年6月9日,怀孕三个月的中国妇女王女士跟随丈夫俞某冬到泰国乌汶府帕登国家公园看日出,在此期间,她被丈夫推下34米高的悬崖,全身多处受伤。她的丈夫随后被泰国警方逮捕。
2020年3月,该案的一审在泰国宣判。法院认定受害人的丈夫俞某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民事赔偿520万泰铢。俞某冬当庭上诉。
关于一审判决,王女士对记者表示基本满意。至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她也知道对方基本不会赔付。“俞某冬没有任何民事赔偿能力,俞某冬的父母已经明确表示一分钱不赔。”
但王女士也表示,“即使没有民事赔偿,我还是对一审的判决感到满意,因为这是对自己的一种解释。”据悉,该案二审已通过书面审理完成。二审结果公布后,王女士直言不讳地表示不能接受。“我的心真的崩溃了,我完全接受不了。我全家都接受不了。”
至于改判的原因,泰国大拓律师事务所史大佗律师表示,二审法官认为有对故意的怀疑,所以法官认为被告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构成了杀人罪,因为幸存的一方是杀人未遂。
师律师表示,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时不够谨慎,没有对案件的详细证据进行分析和论证,因此将根据当事人的授权向泰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他说,“最高法还是要通过笔试来进行,具体时间还不确定。”
至于为什么把刑期改为10年,史律师解释说,“在泰国,故意杀人罪可以无限期判处死刑。如果没有故意杀人,就是15年到没有生命。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未遂,从最高判刑15年开始下降。俞某冬减五年后判10年。”
对案发时记忆依然清晰
原本希望二审结束后能“跟往事告别”
王女士对坠崖前的事情记忆犹新。“他从后面冲上来抱着我,那一刻我觉得这个动作很温暖。”然而,接着她听到俞某某说了四个字:去死吧.
她被丈夫推下悬崖,连救命都没喊出口。幸运的是,她活了下来。据她回忆,悬崖上有一棵树,离地面10米高。她在坠落的过程中遇到了这棵树,减慢了坠落的速度。
醒来后,王女士神志清醒。确认孩子没有问题后,身体的剧烈疼痛已经让她无法呼喊。碰巧一个迷路的游客从悬崖下经过,找到了她。接到通知的公园工作人员迅速组织了救援队。
34米的高度足以让人丧命。王女士被送往当地医院后,在ICU接受了手术。医生告诉她,她身上有17处骨折,其中6处是开放性骨折。最严重的地方是左大腿主骨,已经变成S型,中间有一段完全粉碎。
她对从悬崖上摔下来后发生的事情充满了感激。“如果悬崖上没有树,悬崖底部没有迷路的游客,我会及时找到我。如果我的孩子意外死亡,缺少任何一个环节,结果就会不一样。”
如今,王女士在短视频平台上多次讲述自己的经历,“暖暖”成了她的新名字。“我取这个名字是双向的。从多方面得到了温暖和关心。我觉得所有的温暖都是可以转化的,我希望我能温暖别人。”
本来王女士希望二审结果确定后起诉离婚,让她“告别过去”,但目前还是需要等待。